一、負責制定科室的發展規劃、年度計劃,做好年度總結。
二、建立健全并落實各項護理管理制度、各級護士崗位職責、護理工作流程、護理技術操作規程、護理常規、突發事件應急預案等。
三、科學設置護理崗位,合理配置全院各護理單元的護理人數,彈性動態調配護理人力資源。
四、監管全院護理質量與安全,根據《護理質量評價標準》,對全院的護理質量進行督導、檢查、反饋,持續改進護理質量。有重點地深入臨床科室進行護理督查、指導,對護理工作中存在的問題,提出改進措施和意見。
五、依據《護士條例》等相關法律法規和規定,規范護理工作,全面落實優質護理服務。實施“以患者為中心”的責任制整體護理,為患者提供全面、全程、專業、人性化的護理服務。
六、加強護理隊伍和人才培養,制定護理人員培訓進修計劃,有組織地對各級護理人員進行業務技術培訓和考核,提高護理管理人員和護士的整體素質。
七、組織全院護理教學和科研工作以及護理新技術的推廣。
八、完成院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