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、嚴格遵守《會計法》、《政府會計制度》等法律法規,認真履行核算、監督職責。
二、負責制定科室的發展規劃、年度計劃,做好年度總結。
三、負責制定相關管理制度和管理流程,并認真貫徹執行。
四、負責預算、決算編制,定期檢查、監督和考核預算執行情況。
五、負責會計核算和全成本核算,定期編制財務會計報表和成本核算報表。
六、負責實施醫院經濟運營管理,組織經濟活動分析,編寫財務分析和經濟活動分析報告。
七、負責固定資產及專項資金的管理,負責流動資產管理,有計劃地合理調度資金。
八、負責醫院貨幣資金的收、付、存業務,嚴格按照醫院財務費用審批程序付款,及時清理債權債務,保證資金安全。
九、負責保管會計檔案、財務印鑒、空白收據和支票及有價證券。
十、協調與政府相關職能部門的財務工作。
十一、完成院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