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、負責制定科室的發展規劃、年度計劃,做好年度總結。
二、負責制定相關管理制度和管理流程,并認真貫徹執行。
三、負責院內基本建設(新、改、擴)項目立項、報審、報建、報批、環評、方案、施工圖設計等工作,按國家法律法規及醫院管理制度組織實施。負責收集整理基建工程檔案資料,并按規定要求上報。
四、實行嚴格的項目負責制,項目有重大修改,必須經設計單位審定和醫院集體決策。
五、負責對工程項目安全質量監督管理,并組織工程的竣工驗收、備案及工程結算送審,與使用科室辦理交接使用手續。
六、根據醫院建設需要,負責編制醫院建設項目的預結算,配合相關部門申報政府各類項目資金,并協助做好相關工作。
七、完成院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。